多伦多拟新法!房东恐迎“新禁令”!这个理由驱逐租客更难了

来源:超级生活
多伦多可能很快就会出台一项新附例,该法规将禁止房东以房屋装修、翻新为理由“恶意”驱逐租客,希望在此过程中更好地保护“弱势租户”。
 
据CP24报道,多伦多四位市议员,包括:Paula Fletcher, Mike Colle, Frances Nunziata和Parthi Kandavel 今天(2月28日)向多伦多市议会提交一份联合请求,要求市府工作人员参考汉密尔顿(Hamilton)最近开始实施的《翻修和租户搬迁细则》中所采取的方法,并在多伦多也实施类似禁令。

一月份,汉密尔顿成为安大略省第一个一致通过“禁恶意翻修驱除令”(anti-renoviction bylaw)的城市,该附例要求房东在发出翻修通知(N13)时必须申请并获得翻修许可证。

据悉,实施附例是因为一些房东会以装修为借口,驱逐现有租户。此后并以更高的价格出租同一单元以获利。
议员Paula Fletcher表示:“以利润为导向的翻修正在减少我们本已有限的经济适用房供应,并影响到全多伦多的许多租户。汉密尔顿的新规是一个独特且创新的例子,保护租房者免受这种做法的侵害。”
通常,房东会使用 N13 作为房屋需要装修翻新并驱逐租户的理由,不过之后有可能以更高的价格将该空间出租给其他人。
然而,汉密尔顿最近通过了的这项新附例法规来限制这类驱逐。
 
新该市新的《装修和租户搬迁细则》(Renovation and Tenant Relocation By-law)规定,需要对其房产进行大规模维修或翻新的房东有权向租户发出 N13 通知以腾出其单位,但是一旦装修完成,租户有权返回自己的家。
 
该附还要求业主向市政府申请所谓的“装修许可证”,其中包括建筑许可证、工程师出具的证明该单元在施工期间不适合居住的报告以及一份所发出的 N13 通知的副本,并且必须在通知发出后 7 天内申请。
如果租户行使《住宅租赁法》规定的权利并以相同的租金搬回公寓,房东必须向租户提供适当的搬迁援助。他们还必须与市政府分享这些细节。
新的附则还要求租户在获得 N13 通知后应被告知其权利,包括申请优先选择权。
那些不遵守规则的房东可能会面临巨额罚款。
 
四位议员在致规划和住房委员会的信中写道,“我们正在寻求委员会的支持,让工作人员将对此附例的分析纳入即将发布的关于翻新附例的报告中。我们请求所有成员的支持。”
多伦多即将出台的装修驱逐令报告正值 2018至 2022年市议会任期内成立“保护可负担经适房小组委员会”之后,该小组专门处理装修驱逐问题。
该委员会由 Fletcher 担任主席,听取了全市许多租户分享了自己的故事。
她说:“我听说许多租户被迫离开自己的家,事实证明,在同一个单元以双倍甚至三倍租金重新上市之前,有的房子只进行了一些微小的外观改变。”
 
“许多租户实际上有权留下来,却被迫离开他们长期居住的房屋和社区。以利润为导向的翻修正在导致本已有限的经济适用房供应减少,并影响许多租户”。
如果这项请求如果在周三获得批准,那么对新规章程的分析将包含在春季发布的多伦多市政工作人员报告中。
住房成本高企,多伦多房东和房客的关紧也日渐紧张。虽然有租客不满被驱逐,但有些房东也受够了“租霸”。就在上周,有人发起请愿,希望省涨福特和安省房东租客委员会(LTB)能实施新法规,能让不付租金的租客自动进入驱逐程序等。
 
请愿书内容写道:
 
“安省数以万计守法老实交税的房东对LTB未能按法规伸张正义感到愤怒......我们估计,安省房东每年损失约10亿加元的租金收入,这直接归因于LTB的拖延。”
该请愿并希望立即通过立法或程序,规定当房东向LTB提出向不付租金的租客驱逐令时,应在不举行听证会的情况下自动下令驱逐,但房东须提供令法院满意的证据。
 
具体细节详情可参见:https://www.change.org/p/we-demand-automatic-eviction-orders-for-non-payment-of-residential-rent
目前请愿书目前已经有超过2万人签名,从姓名里看有不少华人。
不知道委员会小组和市府人员听了房客的故事,有没有机会也听听房东遇到的故事呢。
来源:
https://toronto.ctvnews.ca/4-toronto-councillors-want-city-to-look-to-hamilton-s-new-bylaw-to-tackle-renovictions-1.6786410